設計視野 #52

為慢而慢,一萬針的細活刺繡

Beely Daily

撰文:Kit Chan
圖片:Kit Chan & Beely Daily

一件鬆身罩袍,穿上去有點慵懶,走路有風的模樣,輕易演繹出親和甜美——你未必想像得到,它原本是為硬漢而設計的衣裳,非為裝扮而來,跟美麗無關,是名副其實的粗著工衣。

這罩衣叫smock,縫製的工藝統稱為皺褶繡(smocking stitch),13、14世紀在英國開始出現,輾轉傳到歐美,遍地開花。

簡單來說,那就是在薄身布料上打褶,縮縫成皺褶,使其富有彈性,褶位一般設於沒加鈕釦的袖口和後領等,方便伸展;然後還會於胸口、衫領、袖口等位置加上刺繡作點綴。

曾有研究指,繡上的花紋除了裝飾,有時候也代表穿衣者的身份,譬如牧羊人是曲柄手杖與羊,而挖墓者會有十字架等,識別階級。

這衣裳最初在勞動工人社會非常普及,像農民、漁夫等,甚至囚犯身上也常見,套在外面當罩衫,避免弄髒裡面衣物,也能禦寒防水,方便四肢伸展勞動,是真正的功能服。

後來17世紀工業革命來臨,更先進的工衣冒起,這種需要人手縫製的罩衣,漸漸被視作不合時宜,並因為過於鬆身,不適合穿上後操作危險機器。

可是皺褶繡工藝並沒因此失傳,反而透過更溫柔的方式流傳後代,慢慢發展成一種手藝及設計風格,是女士喜愛的復古時裝,並經常於童裝及嬰兒服用上。

可以想像,要製作皺褶繡,首要條件是耐性——那是一針一針縫出來的心機,不容半途而廢,哪怕是縫紉能手,也是還原基本的挑戰。

最近接受挑戰的,是日常服品牌Beely Daily的主理人Grace與阿浩。 皺褶繡是二人給自己的一份習作,一開始便決定認真對待:回到簡單的當初,模仿前人,在沒有先進縫紉工具的輔助下,只利用一台1950年發明、今天已成古董的縮褶機(pleater),以老舊方式,逐針把罩衣做出來。

日常服品牌Beely Daily的主理人Grace與阿浩

縮褶機(pleater)

「皺褶繡並不講究技術與經驗,它只有一個要求:你肯不肯去做。」阿浩形容這有點像跑馬拉松:「全程走路都可以,反正每個人都懂得走路。但作為跑手,你總會希望對得住自己,盡力把賽事跑完。」

製作原理並不複雜,把幾個長方與正方的布料拼合,並以三角形去製造立體效果與斜度,然後在適當位置縮縫打褶,加上刺繡便成。

真正折騰的,是過程所花的工夫:包括在布上逐針挑出一整行紗線,以便沿著剪裁;也包括一拉一穿地縫出直線,前面做得工整,繞到背後一旦發現脫離軌道,又得沉住氣拆線從頭來過。 金精火眼下,罩衣成功做出來,事後數算,那是長達100小時的作業,保守估計縫了一萬針。

Beely Daily坦言,由始至終這也是為了好玩才去做,暫時亦沒打算製作罩衣發售。 好玩以外,皺褶繡意外地帶給他們新的想法,例如怎樣善用一塊布。 在物質不如現在豐裕的年代,布的質地及設計曾經比衣物更重要,「裁縫傾向小心裁布,用盡整塊布料,不會留下很多布碎,會用件衫去遷就塊布,不似現在會用塊布去遷就件衫。」阿浩解釋。

當初皺褶繡的出現,正是源自惜物:力求把布料用盡,因此衍生出打褶的念頭,衣服無分尺碼,可以伸縮,一切變得靈活,適合更多人穿著。

曾經專屬男性的皺褶繡工衣,來到現代演變成所謂「少女服」,這種有趣進化,刺激到Beely Daily關於衣服設計的思考:衣服就是衣服,本來沒有性別之分。 再想遠一點,如果衣服都變成中性,男女合用,會不會有助省去大量時裝垃圾?

懷著這樣的態度去做衣服,當然不會符合現代社會認知的成本效益,尤其站在生產者角度,簡直在浪費時間——然而時間是一個量度單位,也可以是一種個人感覺,甚至沒有長與短。

「本身沒有考慮究竟用了幾多時間,所以沒有覺得『好慢』或『好快』。」Grace這樣理解:「如果用了100個小時去完成一件事,但過程覺得開心,就不會覺得漫長。」 兩個人一起做,你縫衣領我縫衫尾,也把不好玩的變成好玩,不會孤軍作戰。

他們一直強調,手做的東西讓人特別快樂——也許快或慢從來不是值得關注的要點。

借用Beely Daily寫的:「做的人開心,做得好的話,用的人也開心。在咁壞的日子,已經好好吧。這麼簡單,那麼不容易。」

簡單vs不容易,往往只在一念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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